整治殡葬腐败 守护清风净土

发布时间:2025-08-09

殡葬,本是对逝者最后的尊重,同时承载着生者的思念与缅怀。然而“天价花篮”“高价墓穴”等丧葬乱象层出不穷,不仅加重了家属的经济负担,还违背公序良俗,更触碰了法律红线。

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

2024年10月22日,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。会议指出,殡葬问题关乎千家万户,是重要的民生问题。整治工作要求明确,各部门需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要集中查处一批腐败案件,对殡葬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。持之以恒纠歪风树新风,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,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。稳妥推进殡葬改革,健全完善法规制度,为殡葬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严格规范服务标准,加强行业监管,确保殡葬服务合理、公正、透明。同时,积极推动移风易俗,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。

常见殡葬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具体表现

一、价格违法,加重家属负担

1.不明码标价

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用品销售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,清晰标明服务项目、价格、收费标准等信息。若未明码标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,将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

2.价格欺诈

适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、文字、图片、计量单位等标价,诱导他人交易,属于价格欺诈。比如,像某咨询公司承包医院太平间后,模糊计价单位和服务项目内容,以“打包价”名义收取高额费用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第六条,被责令改正,没收到手价款及罚款。

3.不执行政府定价

殡葬服务中部分项目实行政府定价,如殡仪馆接尸费等,若不执行政府定价,擅自提高收费标准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二条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并处罚款。

二、经营违规,扰乱市场秩序

1.无照经营

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殡葬服务经营活动,违反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第二条。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。

2.不正当竞争

一些殡葬用品销售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,冒充知名殡仪馆,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,误导消费者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第二项的混淆行为。

三、

严重违法,触及刑事犯罪

1.非法占用农用地罪

在公墓经营中,违规销售超标准墓葬、豪华墓葬、天价墓,若涉及非法占用大量农用地,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,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。

2.强迫交易罪

殡葬服务单位强制捆绑收费、乱收费、高收费,强迫家属购买高价骨灰盒、丧葬用品或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,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。

3. 行贿、受贿罪

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在涉殡葬工作中收受贪污贿赂、渎职等侵犯职务廉洁的行为。

原标题:《整治殡葬腐败 守护清风净土》